为什么初七,十七,二十七不能出殡 七不埋八不葬
民间葬礼日期选择讲究颇多,人们深信,选择合适的日子举行葬礼,事情才能顺利进行,否则可能会带来不利影响。初七、十七、二十七这几天,在民间传统中是不宜举办葬礼的。
究其原因,民间有句俗语流传甚广:“七不埋八不埋。”这句话意味着在人去世后的初七、十七或二十七这一天,不适宜进行葬礼。与此与八相关的日子也有同样的忌讳。在这种特殊的日子里,人们通常会选择在家静守,避免举办葬礼等事宜。
除了这些日子外,民间还有一系列关于葬礼日期的禁忌。每个月都有一些特定的日子被认为是不宜举办葬礼的。例如,红嘴朱雀日中的某些日子就不宜进行葬礼或嫁娶等事宜。根据择日公式,有些日子的特定活动可能会带来不吉的后果。如初一不结婚,结婚可能会守空房;初九不宜盖房子,否则可能导致财务伤害;十七不宜出灵,十八不宜埋葬,否则与葬礼相关的人可能会多病;二十五不宜搬家,搬家可能会破财伤人。在葬礼日期的选择上,人们都会特别谨慎。
那么,葬礼应该避免哪些日期呢?应避免两天举行葬礼,因为两天有不祥的征兆,而且有人认为两天举行葬礼有两个人死亡的意义。葬礼必须选择一天举行,避免在两天内完成。黎族地区还有避免中午举行葬礼的禁忌习俗。如果家中有人死亡,他们通常会在早上或下午死亡后的第二天进行葬礼,并避免中午举行葬礼,因为这可能会导致凶灾。
在选择葬礼日期时,还需要注意避免重葬日、破月季节以及与太岁冲突的日子。重葬是指人们死后近100天或大约一年内,家人或亲戚相继死亡。在选择葬礼日期时,不能与月季节相冲突,也不能与太岁冲突,否则可能会对活着的亲戚产生不利影响。
民间对于葬礼日期的选择充满了丰富的传统和习俗。人们在选择葬礼日期时,应该尊重传统、谨慎选择,以表达对逝者的敬意和对生者的尊重。